行政许可决定书文号 项目名称 审批类别 许可内容 行政相对人名称 行政相对人代码 法定代表人姓名 许可决定日期 许可截止期 许可机关 当前状态 地方编码 数据更新时间戳 备注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组织机构代码 工商登记代码 税务登记代码 居民身份证号
SHPX20162059 核发《排水许可证》(小于1000吨) 普通 一、同意核发“后服物业办公楼”项目《排水许可证》(许可证编号:沪水务排证字第141051128号,有效期自2016年9月30日至2021年9月29日止)。 二、准予“后服物业办公楼”项目产生的1立方米/日污水设置1个排放口排入空港七路城镇污水管道;项目内雨水设置1个排放口排入空港七路城镇雨水管道。 三、本项目所排放污水浓度,按《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DB31/445-2009)执行。 四、为确保污染物达标纳管排放,你单位必须加强内部雨、污水管道及其他相关排水设施的日常管理和维护,确保雨、污水管道不混接,并依法接受上海市水务局执法总队的监督检查。 五、根据《上海市排水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的规定,你单位应当按照本《排水许可证》规定的排水总量、排放口数量和排水性质排放污水,如有变化,应向我局申请排水许可变更登记,经我局批准后方可排放。 六、若需延续本《排水许可证》,应在有效期满三个月前至上海市水务业务受理中心(江苏路389号)办理相关手续。   中国民用航空华东地区空中交通管理局 张建 2016-09-20 2021-09-29 上海市水务局 正常 2016-09-20
SHPX20162060 核发《排水许可证》(小于1000吨) 普通 一、同意核发“职工活动中心(含老庙)”项目《排水许可证》(许可证编号:沪水务排证字第141051129号,有效期自2016年9月30日至2021年9月29日止)。 二、准予“职工活动中心(含老庙)”项目产生的5立方米/日污水设置1个排放口排入空港六路城镇污水管道;项目内雨水设置1个排放口排入空港六路城镇雨水管道。 三、本项目所排放污水浓度,按《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DB31/445-2009)执行。 四、为确保污染物达标纳管排放,你单位必须加强内部雨、污水管道及其他相关排水设施的日常管理和维护,确保雨、污水管道不混接,并依法接受上海市水务局执法总队的监督检查。 五、根据《上海市排水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的规定,你单位应当按照本《排水许可证》规定的排水总量、排放口数量和排水性质排放污水,如有变化,应向我局申请排水许可变更登记,经我局批准后方可排放。 六、若需延续本《排水许可证》,应在有效期满三个月前至上海市水务业务受理中心(江苏路389号)办理相关手续。   中国民用航空华东地区空中交通管理局 张建 2016-09-20 2021-09-29 上海市水务局 正常 2016-09-20
SHPX20162061 核发《排水许可证》(小于1000吨) 普通 一、同意核发“空中交通管制中心”项目《排水许可证》(许可证编号:沪水务排证字第141051130号,有效期自2016年9月30日至2021年9月29日止)。 二、准予“空中交通管制中心”项目产生的25立方米/日污水设置1个排放口排入空港三路城镇污水管道;项目内雨水设置1个排放口排入迎宾一路城镇雨水管道。 三、本项目所排放污水浓度,按《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DB31/445-2009)执行。 四、为确保污染物达标纳管排放,你单位必须加强内部雨、污水管道及其他相关排水设施的日常管理和维护,确保雨、污水管道不混接,并依法接受上海市水务局执法总队的监督检查。 五、根据《上海市排水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的规定,你单位应当按照本《排水许可证》规定的排水总量、排放口数量和排水性质排放污水,如有变化,应向我局申请排水许可变更登记,经我局批准后方可排放。 六、若需延续本《排水许可证》,应在有效期满三个月前至上海市水务业务受理中心(江苏路389号)办理相关手续。   中国民用航空华东地区空中交通管理局 张建 2016-09-20 2021-09-29 上海市水务局 正常 2016-09-20
SHPX20162062 核发《排水许可证》(小于1000吨) 普通 你单位于2016年08月03日提出的“上海泰普科贸有限公司”项目核发《排水许可证》(审批)的申请,经审查,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条件、标准,根据《上海市排水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二款、第二十三条的规定,本机关决定: 一、同意该项目核发《排水许可证》(审批)的申请,并颁发《排水许可证》(许可证编号:沪水务排证字第018125081号,有效期为2016年8月19日至2021年8月18日止)。 二、准予该项目产生的16.29立方米/日污水设置1个排放口排入春和路市政污水管道;雨水设置1个排放口排入春和路市政雨水管道。 三、本项目所排放污水浓度,按《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DB31/445-2009)执行。 四、为确保污染物达标纳管排放,你单位必须加强内部雨、污水管道及其他相关排水设施的日常管理和维护,确保雨、污水管道不混接,并依法接受上海市水务局执法总队的监督检查。 五、根据《上海市排水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的规定,你单位应当按照本《排水许可证》规定的排水总量、排放口数量和排水性质排放污水,如有变化,应向我局申请排水许可变更登记,经我局批准后方可排放。 六、若需延续本《排水许可证》,应在有效期满三个月前至上海市水务业务受理中心(江苏路389号)办理相关手续。   上海黄浦剧场有限公司 913101011323309251 张国富 2016-09-20 2021-09-29 上海市水务局 正常 2016-09-20
SHPX20162034 核发《排水许可证》(小于1000吨) 普通 一、同意核发“永业公寓二期住宅及酒店式公寓”《排水许可证》(许可证编号:沪水务排证字第037010870,有效期自2016年09月29日至2021年09月28日止)。 二、准予“永业公寓二期住宅及酒店式公寓”产生810立方米/日污水及项目内雨水从4个排放口分别排入蒙自路(2个排放口)、蒙自东路(1个排放口)、徐家汇路(1个排放口),最终纳入白龙港污水处理厂处理后达标排放。 三、本项目所排放污(废)水浓度,按《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DB31/445-2009)和《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执行。 四、为确保污染物达标纳管排放,你单位必须加强内部雨、污水管道及其他相关排水设施的日常管理和维护,确保雨、污水管道不混接,并依法接受上海市水务局执法总队的监督检查。 五、根据《上海市排水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的规定,你单位应当按照本《排水许可证》规定的排水总量、排放口数量和排水性质排放污水。如你单位排水主体、排水许可内容有变化,应向我局申请排水许可变更登记,经我局批准后方可排放。 六、若需延续本《排水许可证》,应在有效期满3个月前至上海市水务业务受理中心(江苏路389号)办理相关手续。   上海馨空天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00000002201512100024 钱军 2016-09-20 2021-09-28 上海市水务局 正常 2016-09-20
SHPX20162036 核发《排水许可证》(小于1000吨) 普通 你单位于2016年08月03日提出的“上海泰普科贸有限公司”项目核发《排水许可证》(审批)的申请,经审查,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条件、标准,根据《上海市排水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二款、第二十三条的规定,本机关决定: 一、同意该项目核发《排水许可证》(审批)的申请,并颁发《排水许可证》(许可证编号:沪水务排证字第018125081号,有效期为2016年8月19日至2021年8月18日止)。 二、准予该项目产生的16.29立方米/日污水设置1个排放口排入春和路市政污水管道;雨水设置1个排放口排入春和路市政雨水管道。 三、本项目所排放污水浓度,按《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DB31/445-2009)执行。 四、为确保污染物达标纳管排放,你单位必须加强内部雨、污水管道及其他相关排水设施的日常管理和维护,确保雨、污水管道不混接,并依法接受上海市水务局执法总队的监督检查。 五、根据《上海市排水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的规定,你单位应当按照本《排水许可证》规定的排水总量、排放口数量和排水性质排放污水,如有变化,应向我局申请排水许可变更登记,经我局批准后方可排放。 六、若需延续本《排水许可证》,应在有效期满三个月前至上海市水务业务受理中心(江苏路389号)办理相关手续。   上海筑茂设备租赁有限公司 1200000020512300123 叶月明 2016-09-20 2021-10-23 上海市水务局 正常 2016-09-20
SHPX20162037 核发《排水许可证》(小于1000吨) 普通 一、同意核发“上海轨道交通十二号线浦江南浦站”项目《排水许可证》(许可证编号:沪水务排证字第039040942号,有效期自2016年9月30日至2021年9月29日止)。 二、准予“上海轨道交通十二号线浦江南浦站”项目产生的污水(14立方米/日)及项目内部分雨水设置1个排放口排入龙华中路城镇合流管道;项目内另部分雨水设置4个排放口排入龙华中路(2个排放口)、东安路(2个排放口)城镇合流管道。 三、本项目所排放污水浓度,按《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DB31/445-2009)执行。 四、为确保污染物达标纳管排放,你单位必须加强内部雨、污水管道及其他相关排水设施的日常管理和维护,确保雨、污水管道不混接,并依法接受上海市水务局执法总队的监督检查。 五、根据《上海市排水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的规定,你单位应当按照本《排水许可证》规定的排水总量、排放口数量和排水性质排放污水,如有变化,应向我局申请排水许可变更登记,经我局批准后方可排放。 六、若需延续本《排水许可证》,应在有效期满三个月前至上海市水务业务受理中心(江苏路389号)办理相关手续。   上海轨道交通十二号线发展有限公司 刘纯洁 2016-09-20 2021-09-29 上海市水务局 正常 2016-09-20
SHPX20162038 核发《排水许可证》(小于1000吨) 普通 一、同意核发“上海轨道交通十二号线龙华路站”项目《排水许可证》(许可证编号:沪水务排证字第041040943号,有效期自2016年9月30日至2021年9月29日止)。 二、准予“上海轨道交通十二号线龙华路站”项目产生的污水(12立方米/日)及项目内雨水设置2个排放口排入龙华路城镇合流管道。 三、本项目所排放污水浓度,按《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DB31/445-2009)执行。 四、为确保污染物达标纳管排放,你单位必须加强内部雨、污水管道及其他相关排水设施的日常管理和维护,确保雨、污水管道不混接,并依法接受上海市水务局执法总队的监督检查。 五、根据《上海市排水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的规定,你单位应当按照本《排水许可证》规定的排水总量、排放口数量和排水性质排放污水,如有变化,应向我局申请排水许可变更登记,经我局批准后方可排放。 六、若需延续本《排水许可证》,应在有效期满三个月前至上海市水务业务受理中心(江苏路389号)办理相关手续。   上海轨道交通十二号线发展有限公司 刘纯洁 2016-09-20 2021-09-29 上海市水务局 正常 2016-09-20
SHPX20162039 核发《排水许可证》(小于1000吨) 普通 一、同意核发“佳程综合楼”项目《排水许可证》(许可证编号:沪水务排证字第084081064号,有效期自2016年9月30日至2021年9月29日止)。 二、准予“佳程综合楼”项目产生的309立方米/日污水设置1个排放口排入场中路城镇污水管道;项目内雨水设置1个排放口排入场中路城镇雨水管道。 三、本项目所排放污水浓度,按《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DB31/445-2009)执行。 四、为确保污染物达标纳管排放,你单位必须加强内部雨、污水管道及其他相关排水设施的日常管理和维护,确保雨、污水管道不混接,并依法接受上海市水务局执法总队的监督检查。 五、根据《上海市排水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的规定,你单位应当按照本《排水许可证》规定的排水总量、排放口数量和排水性质排放污水,如有变化,应向我局申请排水许可变更登记,经我局批准后方可排放。 六、若需延续本《排水许可证》,应在有效期满三个月前至上海市水务业务受理中心(江苏路389号)办理相关手续。   上海栩宽企业发展有限公司 田文陶 2016-09-20 2021-09-29 上海市水务局 正常 2016-09-20
SHPX20162042 核发《排水许可证》(小于1000吨) 普通 一、同意核发“东诸安浜路130号地块”项目《排水许可证》(许可证编号:沪水务排证字第057051122号,有效期自2016年9月30日至2021年9月29日止)。 二、准予“东诸安浜路130号地块”项目产生的污水(92立方米/日)及项目内雨水设置1个排放口排入东诸安浜路城镇合流管道。 三、本项目所排放污水浓度,按《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DB31/445-2009)执行。 四、为确保污染物达标纳管排放,你单位必须加强内部雨、污水管道及其他相关排水设施的日常管理和维护,确保雨、污水管道不混接,并依法接受上海市水务局执法总队的监督检查。 五、根据《上海市排水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的规定,你单位应当按照本《排水许可证》规定的排水总量、排放口数量和排水性质排放污水,如有变化,应向我局申请排水许可变更登记,经我局批准后方可排放。 六、若需延续本《排水许可证》,应在有效期满三个月前至上海市水务业务受理中心(江苏路389号)办理相关手续。   上海上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310105000208591 徐国胜 2016-09-20 2021-09-29 上海市水务局 正常 2016-09-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