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HPX20162004 |
核发《排水许可证》(小于1000吨) |
普通 |
你单位于2016年08月16日向本机关提出延续 “索斯科锁定技术(上海)有限公司”项目《排水许可证》的申请,经审查,根据《上海市排水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二款、第二十三条的规定,本机关决定准予延续,有效期限自2016年10月24日至2021年10月23日(延续期限为5年)。相关要求告知如下:
一、准予你单位申报的33立方米/日污水从1个排放口排入元明路城镇污水管道,雨水从1个排放口排入元明路城镇雨水管道。
二、本项目所排放污水浓度,按《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DB31/445-2009)执行。
三、为确保污染物达标纳管排放,你单位必须加强内部雨、污水管道及其他相关排水设施的日常管理和维护,确保雨、污水管道不混接,并依法接受上海市水务局执法总队的监督检查。
四、根据《上海市排水管理条例》第二十四、二十五条的规定,你单位应当按照《排水许可证》(许可证编号:沪水务排证字第506110439号)规定的排水总量、排放口数量和排水性质排放污水。如你单位排水主体、排水许可内容有变化,应向我局申请排水许可变更登记,经我局批准后方可排放。
五、若需延续本《排水许可证》,应在有效期满3个月前至上海市水务业务受理中心(江苏路389号)办理相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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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双林制笔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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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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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会平 |
2016-09-20 |
2021-10-09 |
上海市水务局 |
正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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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9-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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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PX20162005 |
核发《排水许可证》(小于1000吨) |
普通 |
一、同意核发“未来岛S06地块工业厂房”项目《排水许可证》(许可证编号:沪水务排证字第131071273号,有效期自2016年9月27日至2021年9月26日止)。
二、准予“未来岛S06地块工业厂房”项目产生的93立方米/日污水设置1个排放口排入定边路城镇污水管道;项目内雨水设置1个排放口排入定边路城镇雨水管道。
三、本项目所排放污水浓度,按《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DB31/445-2009)执行。
四、为确保污染物达标纳管排放,你单位必须加强内部雨、污水管道及其他相关排水设施的日常管理和维护,确保雨、污水管道不混接,并依法接受上海市水务局执法总队的监督检查。
五、根据《上海市排水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的规定,你单位应当按照本《排水许可证》规定的排水总量、排放口数量和排水性质排放污水,如有变化,应向我局申请排水许可变更登记,经我局批准后方可排放。。
六、若需延续本《排水许可证》,应在有效期满三个月前至上海市水务业务受理中心(江苏路389号)办理相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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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未来岛投资置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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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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钱世嵘 |
2016-09-20 |
2021-09-26 |
上海市水务局 |
正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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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9-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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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PX20162006 |
核发《排水许可证》(小于1000吨) |
普通 |
一、同意核发“曹杨二中附属学校改扩建”项目《排水许可证》(许可证编号:沪水务排证字第061071274号,有效期自2016年9月27日至2021年9月26日止)。
二、准予“曹杨二中附属学校改扩建”项目产生的22立方米/日污水设置1个排放口排入杏山路城镇污水管道;项目内雨水设置1个排放口排入花溪路城镇雨水管道。
三、本项目所排放污水浓度,按《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DB31/445-2009)执行。
四、为确保污染物达标纳管排放,你单位必须加强内部雨、污水管道及其他相关排水设施的日常管理和维护,确保雨、污水管道不混接,并依法接受上海市水务局执法总队的监督检查。
五、根据《上海市排水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的规定,你单位应当按照本《排水许可证》规定的排水总量、排放口数量和排水性质排放污水,如有变化,应向我局申请排水许可变更登记,经我局批准后方可排放。
六、若需延续本《排水许可证》,应在有效期满三个月前至上海市水务业务受理中心(江苏路389号)办理相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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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普陀区教育基建管理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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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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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伟 |
2016-09-20 |
2021-09-26 |
上海市水务局 |
正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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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9-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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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PX20162007 |
核发《排水许可证》(小于1000吨) |
普通 |
你单位于2013年3月15日提出的“上海东洲罗顿通信股份有限公司”项目核发《排水许可证》(审批)的变更申请,经审查,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条件、标准,根据《上海市排水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二款、第二十三条、第二十五条的规定,本机关决定:准予变更,具体要求告知如下:
一、准予你单位提出的将原《排水许可证》中“上海东洲企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上海东洲罗顿通信技术有限公司)”变更为“上海东洲罗顿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二、除准予变更部分外,其他许可内容不变;
三、为确保污染物达标纳管排放,应加强该项目排水设施的日常管理,并依法接受上海市水务局、上海市水务局执法总队的排水监督检查;
四、污(废)水排放标准应执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DB31/445-2009)中的有关规定;
五、在《排水许可证》期满三个月前请办理续期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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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普陀区教育基建管理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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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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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伟 |
2016-09-20 |
2021-05-26 |
上海市水务局 |
正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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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9-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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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PX20162008 |
核发《排水许可证》(小于1000吨) |
普通 |
详见行政许可决定书 |
上海国际旅行卫生保健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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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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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琪 |
2016-09-20 |
2021-09-26 |
上海市水务局 |
正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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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9-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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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PX20162009 |
核发《排水许可证》(小于1000吨) |
普通 |
详见行政许可决定书 |
上海迪比特实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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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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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皓然 |
2016-09-20 |
2021-09-26 |
上海市水务局 |
正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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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9-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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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PX20161960 |
核发《排水许可证》(小于1000吨) |
普通 |
一、同意核发“上海仪电显示材料有限公司”《排水许可证》(许可证编号:沪水务排证字第011111593,有效期自2016年09月20日至2021年09月19日止)。
二、准予“上海仪电显示材料有限公司”产生2110立方米/日污水从1个排放口排入北横沙河路,最终纳入白龙港污水处理厂处理后达标排放。
三、本项目所排放污(废)水浓度,按《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DB31/445-2009)和《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执行。
四、为确保污染物达标纳管排放,你单位必须加强内部雨、污水管道及其他相关排水设施的日常管理和维护,确保雨、污水管道不混接,并依法接受上海市水务局执法总队的监督检查。
五、根据《上海市排水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的规定,你单位应当按照本《排水许可证》规定的排水总量、排放口数量和排水性质排放污水。如你单位排水主体、排水许可内容有变化,应向我局申请排水许可变更登记,经我局批准后方可排放。
六、若需延续本《排水许可证》,应在有效期满3个月前至上海市水务业务受理中心(江苏路389号)办理相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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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仪电显示材料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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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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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阳葵 |
2016-09-20 |
2021-09-19 |
上海市水务局 |
正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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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9-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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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SX20161993 |
河道管理范围内树木迁移的审批 |
普通 |
一、为配合陇西排水系统工程建设,同意你单位迁移淀浦河左岸长约70米河道管理范围内绿化。绿化搬迁以沪闵路桥墩为起点,向淀浦河上游侧方向延伸约70米,搬迁绿化有女贞23棵、桑树2棵、枇杷树1棵、纹母1棵、野生构树4棵、珊瑚约40平方。绿化临时搬迁至陇西排水泵站施工临时借地范围内;泵站施工完成后予以回搬,并结合本次泵站施工范围内防汛通道建设方案予以布置,其中野生构树以女贞树替代。绿化搬迁时间为自批复之日起至2016年10月31日。
二、绿化搬迁时严格按照树木迁移技术规程等相关要求实施迁移,确保施工质量和树木成活率,并加强对迁移树木的养护管理。树木回搬后再养护一年,之后移交绿化原权属单位;移交前,对于未成活树木你单位应予以补植。
三、负责树木迁移的绿化施工单位须在施工现场设立告示牌,向社会公示树木迁移项目的基本情况。
四、你单位在树木迁移过程中应加强对周边防汛设施的观测与保护,避免造成设施损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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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城市排水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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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225885-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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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建勇 |
2016-09-20 |
2099-12-31 |
上海市水务局 |
正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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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9-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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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SX20161864 |
填堵河道的审批(其他河道) |
普通 |
上海闵行地产经营有限公司:
你公司于2016年8月18日提出的闵行浦江郊野公园首期启动区项目填堵河道的申请(受理号:SHSX20161864)及9月6日补正材料收悉。经审查,符合受理条件,你公司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条件、标准,根据《上海市河道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具体事项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公司在满足地区防汛排水安全的条件下,对东至浦星公路,南至联跃路,西至浦锦南路,北至昌林路地块范围内涉及的现状河道进行调整。
二、你公司应按照《闵行浦江郊野公园首期启动区填河论证方案》实施水系调整,新开(拓宽)大寨河、红卫河、园艺场河、听雨河、公园中心湖及公园水系,新增河湖面积72388平方米,具体河道规模见附件。在公园中心湖及公园北部水系与大寨河交汇处各设置一座泵闸(水闸口门净宽4米,设计流量0.5立方米/秒);在公园中心湖与红卫河交汇处及公园北部水系与串心沟交汇处各设置一座节制闸(水闸口门净宽4米)。
三、按照“先开后填”的原则,你公司应抓紧规划河道(湖泊)及(泵)闸工程的实施,新开河道(湖泊)工程需经过市、区河道行政主管部门完工验收,并在妥善落实过渡时期的防汛排水措施后,方可对地块范围内已完成动迁地块内的现状河道实施填堵,地块范围内共填堵现状河道面积约63595平方米。你公司应于2017年2月底前完成新建(泵)闸工程。
四、根据《上海市河道管理条例》第十九条规定,河道填堵前,你公司应就开、填河方案到闵行区水务局办理施工审核手续。
五、其它事项
(一)你公司应按照程序到闵行区水务局划示规划河道(湖泊)蓝线。同时,填堵河道前,你公司应切实做好过渡时期的防汛排水方案并报闵行区水务局审核后实施,以确保周边地区防汛排水安全。
(二)请你公司根据闵行区水务局的指导意见,落实新建(泵)闸及新开河道(湖泊)的工程管理范围和日常养护具体措施。规划道路穿越规划河道(湖泊)时应设置跨河桥梁,你公司应根据河道(湖泊)蓝线及《上海市跨、穿、沿河构筑物河道管理技术规定(试行)》的要求具体落实。
(三)根据《上海市排水管理条例》规定,你公司应另行编制地块雨、污水排水方案并按程序批准后实施。
特此批复。
附件:规划河道要素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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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闵行地产经营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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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31011275475348X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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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勇建 |
2016-09-20 |
2099-12-31 |
上海市水务局 |
正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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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9-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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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SX20161740 |
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施工方案的审核 |
普通 |
详见行政许可决定书 |
上海市徐汇区市政和水务管理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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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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钟益鸣 |
2016-09-19 |
2099-12-31 |
上海市水务局 |
正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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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9-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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