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HPX20170444 |
核发《排水许可证》(小于1000吨) |
普通 |
“上海铭宜机电设备有限公司新建生产厂房及辅助用房”(下称:项目)核发《排水许可证》(初审)的申请,经审查,你单位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条件、标准,根据《上海市排水管理条例》第二十条第三款的规定,本机关决定:
一、同意你单位提出的“上海铭宜机电设备有限公司新建生产厂房及辅助用房”(位于宝山工业园区罗东路西、规划路南、太平洋机电东北,主要从事食品加工。项目总建筑面积约51015.35平方米)核发《排水许可证》(初审)的申请。
二:项目地块在《上海市污水处理系统专业规划》、《上海市城镇雨水排水系统专业规划》中属雨、污分流制地区,为市政宝山工业园区北片污水排水系统。同意项目产生的102立方米/日生活污水达标后排入金汤宅路(2个排放口)城镇污水管道,最终至石洞口污水处理厂处理后达标排放;项目内雨水排入金汤宅路(2个排放口)城镇雨水管道。
三:我局原则同意你单位提交的《初步设计》文本和《排水方案》,并提出以下具体意见,请你单位予以落实:
(一)项目内部排水应按雨、污分流设计,施工时雨、污水管道不得混接。
(二)根据《上海市排水管理条例》第十七条规定,项目应在基地内污水总排放口处设置排水专用检测井,排水专用检测井内应设置间距不大于15毫米的格栅。
(三)项目所排放污水浓度,按《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DB31/445-2009)执行。
(四)根据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餐厨废弃油脂从严监管整治工作的实施意见》(沪府办发〔2011〕54)的要求,经营性餐饮的污水处理设施须设置有效的油水分离器,以强化动植物油脂的去除能力,并加强处理设施的运行管理,严禁餐饮污水未经除油处理直接排入城镇排水管网。
本项目产生的清洗污水、餐厨污水须按上述要求,经有效处理,达标排放。
四、相关事项告知
(一)项目的性质、规模、内容若发生变化,必须重新向我局申请排水许可。
(二)项目施工前,须在基地内设置沉淀池等设施,严禁施工泥浆水直接排入城镇排水管道,以保护周边城镇排水管网,并至宝山区水务局(密山路10号)办理施工期间《排水许可证》手续。
(三)项目建成后,你单位应按照规定程序,明确责任主体后,到上海市水务局行政服务中心(江苏路389号)申领项目《排水许可证》。
抄送:上海市排水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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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合威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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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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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小亭 |
2017-03-22 |
2099-12-31 |
上海市水务局 |
正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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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3-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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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PX20170445 |
核发《排水许可证》(小于1000吨) |
普通 |
一、同意核发“华东地区机关服务中心大楼”项目《排水许可证》(许可证编号:沪水务排证字第141051140号,有效期自2017年3月30日至2022年3月29日止)。
二、准予“华东地区机关服务中心大楼”项目产生的4立方米/日污水设置1个排放口排入迎宾二路城镇污水管道;项目内雨水设置1个排放口排入迎宾二路城镇雨水管道。
三、本项目所排放污水浓度,按《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DB31/445-2009)执行。
四、为确保污染物达标纳管排放,你单位必须加强内部雨、污水管道及其他相关排水设施的日常管理和维护,确保雨、污水管道不混接,并依法接受上海市水务局执法总队的监督检查。
五、根据《上海市排水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的规定,你单位应当按照本《排水许可证》规定的排水总量、排放口数量和排水性质排放污水,如有变化,应向我局申请排水许可变更登记,经我局批准后方可排放。
六、若需延续本《排水许可证》,应在有效期满三个月前至上海市水务局行政服务中心(江苏路389号)办理相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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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民用航空华东地区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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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24032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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蒋怀宇 |
2017-03-22 |
2022-03-29 |
上海市水务局 |
正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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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3-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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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PX20170446 |
核发《排水许可证》(小于1000吨) |
普通 |
一、同意核发“上海炜翔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项目《排水许可证》(许可证编号:沪水务排证字第511112561号,有效期自2017年X月X日至2022年X月X日止)。
二、准予“上海XXXXX有限公司”项目产生的XX立方米/日污水从1个排放口排入XX路污水管道。项目内雨水从1个排放口排入村级河道至闵行区水务局办理相关手续。
三、本项目所排放污水浓度,按《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DB31/445-2009)执行。
四、为确保污染物达标纳管排放,你单位必须加强内部雨、污水管道及其他相关排水设施的日常管理和维护,确保雨、污水管道不混接,并依法接受上海市水务局执法总队的监督检查。
五、根据《上海市排水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的规定,你单位应当按照本《排水许可证》规定的排水总量、排放口数量和排水性质排放污水,如有变化,应向我局申请排水许可变更登记,经我局批准后方可排放。
六、若需延续本《排水许可证》,应在有效期满三个月前至上海市水务局行政服务中心(江苏路389号)办理相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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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林芝汽车密封件销售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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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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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凤兰 |
2017-03-22 |
2022-03-29 |
上海市水务局 |
正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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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3-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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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PX20170447 |
核发《排水许可证》(小于1000吨) |
普通 |
“上海马桥酒店管理有限公司”项目核发《排水许可证》(审批)的申请,经审查,你单位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条件、标准,根据《上海市排水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二款、第二十三条的规定,本机关决定:
一、同意核发“上海马桥酒店管理有限公司”项目《排水许可证》(许可证编号:沪水务排证字第509110419号,有效期自2017年3月10日至2022年3月9日止)。
二、准予“上海马桥酒店管理有限公司”项目产生的14立方米/日生活污水排入北松路(1个排放口)城镇污水管道,经污水泵站提升至白龙港污水处理厂处理后达标排放。
三、本项目所排放污水浓度,按《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DB31/445-2009)执行。
四、为确保污染物达标纳管排放,你单位必须加强内部雨、污水管道及其他相关排水设施的日常管理和维护,确保雨、污水管道不混接,并依法接受上海市水务局执法总队的监督检查。
五、根据《上海市排水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的规定,你单位应当按照本《排水许可证》规定的排水总量、排放口数量和排水性质排放污水,如有变化,应向我局申请排水许可变更登记,经我局批准后方可排放。
六、若需延续本《排水许可证》,应在有效期满3个月前至上海市水务局行政服务中心(江苏路389号)办理相关手续。
抄送:上海市水务局执法总队,上海市排水管理处, 闵行区水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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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万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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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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倪建达 |
2017-03-22 |
2022-03-29 |
上海市水务局 |
正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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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3-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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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PX20170426 |
核发《排水许可证》(小于1000吨) |
普通 |
一、同意核发“上海龙柏饭店有限公司”项目《排水许可证》(许可证编号:沪水务排证字第143050168号,有效期自2017年3月28日至2022年3月27日止)。
二、准予“上海龙柏饭店有限公司”项目产生的174立方米/日污水设置1个排放口排入外环线城镇污水管道;项目内雨水设置1个排放口排入虹桥路城镇雨水管道。
三、本项目所排放污水浓度,按《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DB31/445-2009)执行。
四、为确保污染物达标纳管排放,你单位必须加强内部雨、污水管道及其他相关排水设施的日常管理和维护,确保雨、污水管道不混接,并依法接受上海市水务局执法总队的监督检查。
五、根据《上海市排水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的规定,你单位应当按照本《排水许可证》规定的排水总量、排放口数量和排水性质排放污水,如有变化,应向我局申请排水许可变更登记,经我局批准后方可排放。
六、若需延续本《排水许可证》,应在有效期满三个月前至上海市水务局行政服务中心(江苏路389号)办理相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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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龙柏饭店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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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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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明 |
2017-03-22 |
2022-03-27 |
上海市水务局 |
正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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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3-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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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PX20170417 |
核发《排水许可证》(小于1000吨) |
普通 |
一、同意核发“南翔东方伟业广场(四期)”项目《排水许可证》(许可证编号:沪水务排证字第503130630号,有效期自2017年3月27日至2022年3月26日止)。
二、准予“南翔东方伟业广场(四期)”项目产生的405立方米/日污水设置2个排放口排入银翔路(1个排放口)、众仁路(1个排放口)城镇污水管道。
三、本项目所排放污水浓度,按《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DB31/445-2009)执行。
四、为确保污染物达标纳管排放,你单位必须加强内部雨、污水管道及其他相关排水设施的日常管理和维护,确保雨、污水管道不混接,并依法接受上海市水务局执法总队的监督检查。
五、根据《上海市排水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的规定,你单位应当按照本《排水许可证》规定的排水总量、排放口数量和排水性质排放污水,如有变化,应向我局申请排水许可变更登记,经我局批准后方可排放。
六、若需延续本《排水许可证》,应在有效期满三个月前至上海市水务局行政服务中心(江苏路389号)办理相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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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融真东伟房地产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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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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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凤仙 |
2017-03-22 |
2022-03-26 |
上海市水务局 |
正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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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3-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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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PX20170419 |
核发《排水许可证》(小于1000吨) |
普通 |
你单位于2017年02月16日提出的“上海锦秋酒店管理有限公司”项目核发《排水许可证》(审批)的申请,经审查,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条件、标准,根据《上海市排水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二款、第二十三条的规定,本机关决定:
一、同意该项目核发《排水许可证》(审批)的申请,并颁发《排水许可证》(许可证编号:沪水务排证字第029121574号,有效期为2017年3月17日至2022年3月16日止)。
二、准予该项目产生的18立方米/日污水设置1个排放口排入南陈路市政污水管道;雨水设置1个排放口排入南陈路市政雨水管道。
三、本项目所排放污水浓度,按《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DB31/445-2009)执行。
四、为确保污染物达标纳管排放,你单位必须加强内部雨、污水管道及其他相关排水设施的日常管理和维护,确保雨、污水管道不混接,并依法接受上海市水务局执法总队的监督检查。
五、根据《上海市排水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的规定,你单位应当按照本《排水许可证》规定的排水总量、排放口数量和排水性质排放污水,如有变化,应向我局申请排水许可变更登记,经我局批准后方可排放。
六、若需延续本《排水许可证》,应在有效期满三个月前至上海市水务局行政服务中心(江苏路389号)办理相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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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东月医疗保健用品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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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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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明坚 |
2017-03-22 |
2022-03-30 |
上海市水务局 |
正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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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3-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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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PX20170399 |
核发《排水许可证》(小于1000吨) |
普通 |
一、同意你单位提出的“轻型高强度精细瓦楞包装材料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位于闵行区北松路858号,占地面积21887平方米,新建厂房与展厅等,总建筑面积13491平方米)核发《排水许可证》(初审)的申请。
二、项目在《上海市污水处理系统专业规划》、《上海市城镇雨水排水系统专业规划》中属于雨、污水分流制地区,为颛桥区域排水系统。同意项目产生的19立方米/日生活污水排入北松路城镇污水管道,经吴闵污水外排工程管道,至白龙港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排放;项目内雨水排入北松路城镇雨水管道。
三、我局同意你单位提交的《设计文本》和《排水方案》,并提出以下具体意见,请你单位予以落实:
(一)项目内部排水系统应按雨、污分流设计,施工时雨、污水管道不得混接。
(二)项目内生活污水排放设置1个排放口,排入北松路城镇污水管道。
根据《上海市排水管理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项目应在污水排放口处设置排水专用检测井,排水专用检测井内应设置间距不大于15毫米的格栅。
(三)项目所排放污水浓度,按《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DB31/445-2009)执行。
(四)根据申报资料,项目内无生产污水、食堂餐饮污水排放。
(五)项目内雨水排放设置1个排放口,排入北松路城镇雨水管道。。
四、相关事项告知
(一)项目的性质、规模、内容若发生变化,必须重新向我局申请排水许可。
(二)项目施工前,须在基地内设置沉淀池等设施,严禁施工泥浆水直排城镇排水管道,以保护周边城镇排水管网,并至闵行区水务局(庙泾路88号)办理施工期间《排水许可证》手续。
(三)项目建成后,你单位应按照规定程序,明确责任主体后,到上海市水务局行政服务中心(江苏路389号)申领项目《排水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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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紫江伊城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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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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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典国 |
2017-03-22 |
2099-12-31 |
上海市水务局 |
正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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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3-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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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PX20170289 |
核发《排水许可证》(小于1000吨) |
普通 |
准予变更,具体要求告知如下:
一、准予“上海宁汇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灵石路702号厂房B区、C区临建项目”产生的119立方米/日污水(其中餐饮污水经油水分离器处理后)设置1个排放口,排入灵石路城镇合流管道。
二、根据《上海市排水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的规定,你单位应当按照本《排水许可证》规定的排水总量、排放口数量和排水性质排放污水,如有变化,应向我局申请排水许可变更登记,经我局批准后方可排放。
三、若需延续本《排水许可证》,应在有效期满三个月前至上海市水务局行政服务中心(江苏路389号)办理相关手续。
四、除准予变更部分外,其余要求按上海市水务局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受理号:SHPX20152374)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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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宁汇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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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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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学孝 |
2017-03-22 |
2020-12-09 |
上海市水务局 |
正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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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3-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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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GX20162911 |
建设项目节水设施设计方案的审核(新申请) |
普通 |
一、同意你单位提出的“宝山新城SB-A-4上港十四区(上港集团宝山码头)产业转型项目暨上港滨江城总体开发建设项目7号街坊07-01地块一期项目”节水设施设计方案。经评估,本项目在全部达到设计指标的情况下, 日用新水量为465.03立方米(其中自来水日用水量为452.46立方米,雨水日均用水量为12.57立方米)。
二、建设项目使用的用水设备和用水器具必须是国家认定的节水型产品。公共场所使用的水嘴、龙头内部建议设置限流配件。
三、项目竣工前应相应配备二、三级水表,二级水表装表率应达到97.5%以上,对绿化浇灌、道路冲洗等公用部位用水也均应安装计量水表。
四、绿化浇灌应采用高效节水灌溉方式,项目所有水池或水箱应设置溢流报警装置。
五、雨水利用应合理确定综合利用方式及设施规模,并做好相关安全保障。
六、做好项目建设过程中节水管理工作,制订施工期间相应的用水、节水管理制度。
七、你单位要严格按照节水设施设计方案和节水评估报告实施,加强与市水务局的沟通,及时进行信息反馈,市水务局相关部门将定期上门了解设计方案有关节水设施的施工落实情况,项目投入运营后将不定期检查节水设施使用情况。节水设施竣工后,相关资料应报送市水务局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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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港集团瑞泰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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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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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明坚 |
2017-03-22 |
2099-12-31 |
上海市水务局 |
正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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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3-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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