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HPX20162466 |
核发《排水许可证》(小于1000吨) |
普通 |
一、同意你单位提出的“华漕镇MHPO-1402单元41-02地块办公楼”项目(位于闵行区华漕镇,东至盘阳路,北至季乐路,南至北青公路,西至联友路。新建住宅及配套用房,用地面积约2506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92065平方米)核发《排水许可证》(初审)的申请。
二、项目在《上海市污水处理系统专业规划》、《上海市城镇雨水排水系统专业规划》中属于雨、污分流制地区,为华漕区域排水系统。同意项目产生的281立方米/日污水排入季乐路城镇污水管道,经吴闵外排工程管道至白龙港污水处理厂处理后达标排放。项目内雨水排入季乐路城镇雨水管道。
三、我局原则上同意你单位提交的《初步设计》文本和《排水方案》,并提出以下具体意见,请你单位予以落实:
(一)项目内部排水系统应按雨、污分流设计,施工时雨、污水管道不得混接。
(二)项目内污水排放设置1个排放口排入季乐路城镇污水管道;项目内车库冲洗污水须设置沉砂、隔油设施经有效处理后达标排放。
根据《上海市排水管理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项目应在污水排放口处设置排水专用检测井,排水专用检测井内应设置间距不大于15毫米的格栅。
(三)项目内雨水排放设置1个排放口排入季乐路城镇雨水管道。
(四)项目所排放污水浓度,按《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DB31/445-2009)执行。
四、相关事项告知
(一)项目的性质、规模、内容若发生变化,必须重新向我局申请排水许可。
(二)项目施工前,须在基地内设置沉淀池等设施,严禁施工泥浆水直排城镇排水管道,以保护周边城镇排水管网,并至闵行区水务局(庙泾路88号)办理施工期间的《排水许可证》手续。
(三)项目建成后,你单位应按照规定程序,明确责任主体后,到市水务业务受理中心(江苏路389号)办理《排水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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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恺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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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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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峻岭 |
2016-11-10 |
2099-12-31 |
上海市水务局 |
正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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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11-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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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PX20162467 |
核发《排水许可证》(小于1000吨) |
普通 |
一、同意核发“吴泾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项目《排水许可证》(许可证编号:沪水务排证字第507114232号,有效期自2016年11月16日至2021年11月15日止)。
二、准予“吴泾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项目产生的14立方米/日污水从1个排放口排入永德路城镇污水管道。项目内雨水从1个排放口排入永德路城镇雨水管道。
三、本项目所排放污水浓度,按《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DB31/445-2009)及《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执行。
四、为确保污染物达标纳管排放,你单位必须加强内部雨、污水管道及其他相关排水设施的日常管理和维护,确保雨、污水管道不混接,并依法接受上海市水务局执法总队的监督检查。
五、根据《上海市排水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的规定,你单位应当按照本《排水许可证》规定的排水总量、排放口数量和排水性质排放污水,如有变化,应向我局提出变更或重新办理排水许可申请。
六、若需延续本《排水许可证》,应在有效期满三个月前至上海市水务业务受理中心(江苏路389号)办理相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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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紫竹科学园区吴泾镇开发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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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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虞石桂 |
2016-11-10 |
2021-11-15 |
上海市水务局 |
正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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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11-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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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PX20162471 |
核发《排水许可证》(小于1000吨) |
普通 |
一、同意核发“上海现代制药股份有限公司”项目《排水许可证》(许可证编号:沪水务排证字第503130177号,有效期自2016年11月16日至2021年11月15日止)。
二、准予“上海现代制药股份有限公司”项目产生的20立方米/日污水从1个排放口排入昌翔路城镇污水管道。
三、本项目所排放污水浓度,按《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DB31/445-2009)及《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执行。
四、为确保污染物达标纳管排放,你单位必须加强内部雨、污水管道及其他相关排水设施的日常管理和维护,确保雨、污水管道不混接,并依法接受上海市水务局执法总队的监督检查。
五、根据《上海市排水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的规定,你单位应当按照本《排水许可证》规定的排水总量、排放口数量和排水性质排放污水,如有变化,应向我局提出变更或重新办理排水许可申请。
六、若需延续本《排水许可证》,应在有效期满三个月前至上海市水务业务受理中心(江苏路389号)办理相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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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现代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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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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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斌 |
2016-11-10 |
2021-11-15 |
上海市水务局 |
正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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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11-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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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PX20162402 |
核发《排水许可证》(小于1000吨) |
普通 |
一、同意核发“大场镇W121301单元51-07地块动迁安置房”项目《排水许可证》(许可证编号:沪水务排证字第148121544号,有效期自2016年11月15日至2021年11月14日止)。
二、准予“大场镇W121301单元51-07地块动迁安置房”项目产生的951立方米/日污水设置2个排放口排入鄂尔多斯路(1个排放口)、环镇南路(1个排放口)城镇污水管道;项目内雨水设置2个排放口排入鄂尔多斯路(1个排放口)、环镇南路(1个排放口)城镇雨水管道。
三、本项目所排放污水浓度,按《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DB31/445-2009)执行。
四、为确保污染物达标纳管排放,你单位必须加强内部雨、污水管道及其他相关排水设施的日常管理和维护,确保雨、污水管道不混接,并依法接受上海市水务局执法总队的监督检查。
五、根据《上海市排水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的规定,你单位应当按照本《排水许可证》规定的排水总量、排放口数量和排水性质排放污水,如有变化,应向我局申请排水许可变更登记,经我局批准后方可排放。
六、若需延续本《排水许可证》,应在有效期满三个月前至上海市水务业务受理中心(江苏路389号)办理相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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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宝秀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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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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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建明 |
2016-11-10 |
2021-11-14 |
上海市水务局 |
正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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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11-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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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PX20162492 |
核发《排水许可证》(小于1000吨) |
普通 |
一、同意核发“逸景佳苑”项目《排水许可证》(许可证编号:沪水务排证字第087121543号,有效期自2016年11月18日至2021年11月17日止)。
二、准予“逸景佳苑”项目产生的802立方米/日污水设置1个排放口排入殷高西路城镇污水管道;项目内雨水设置2个排放口排入殷高西路城镇雨水管道。
三、本项目所排放污水浓度,按《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DB31/445-2009)执行。
四、为确保污染物达标纳管排放,你单位必须加强内部雨、污水管道及其他相关排水设施的日常管理和维护,确保雨、污水管道不混接,并依法接受上海市水务局执法总队的监督检查。
五、根据《上海市排水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的规定,你单位应当按照本《排水许可证》规定的排水总量、排放口数量和排水性质排放污水,如有变化,应向我局申请排水许可变更登记,经我局批准后方可排放。
六、若需延续本《排水许可证》,应在有效期满三个月前至上海市水务业务受理中心(江苏路389号)办理相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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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军区联勤部驻沪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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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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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锦祥 |
2016-11-10 |
2021-11-17 |
上海市水务局 |
正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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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11-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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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PX20162504 |
核发《排水许可证》(小于1000吨) |
普通 |
“合利坊商品住宅项目3号楼”项目核发《排水许可证》(审批)的申请,经审查,你单位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条件、标准,根据《上海市排水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二款、第二十三条的规定,本机关决定:
一、同意核发“合利坊商品住宅项目3号楼”项目《排水许可证》(许可证编号:沪水务排证字第052071279号,有效期自2016年11月24日至2021年11月23日止)。
二、准予“合利坊商品住宅项目3号楼”项目产生的39立方米/日生活污水从1个排放口排入新会路城镇合流排水管道,经泵站提升后至竹园污水处理厂处理后达标排放;项目内雨水至总排放口处与上述经检测井后的污水合并后排入新会路城镇合流管道。
三、本项目所排放污水浓度,按《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DB31/445-2009)执行。
四、为确保污染物达标纳管排放,你单位必须加强内部雨、污水管道及其他相关排水设施的日常管理和维护,确保雨、污水管道不混接,并依法接受上海市水务局执法总队的监督检查。
五、根据《上海市排水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的规定,你单位应当按照本《排水许可证》规定的排水总量、排放口数量和排水性质排放污水,如有变化,应向我局申请排水许可变更登记,经我局批准后方可排放。
六、若需延续本《排水许可证》,应在有效期满3个月前至上海市水务业务受理中心(江苏路389号)办理相关手续。
抄送: 上海市水务局执法总队,上海市排水管理处,   |
上海万锦置业发展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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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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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运根 |
2016-11-09 |
2021-11-23 |
上海市水务局 |
正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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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11-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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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PX20162399 |
核发《排水许可证》(小于1000吨) |
普通 |
准予变更,具体要求告知如下:
一、准予项目内雨水设置1个排放口(管径600毫米)排入灵石路城镇合流管道。
二、除准予变更部分外,其余要求按上海市水务局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受理号:SHPX20160584)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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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电气集团置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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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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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跃军 |
2016-11-09 |
2019-08-17 |
上海市水务局 |
正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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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11-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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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SX20162249 |
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施工方案的审核 |
普通 |
受理号:SHSX20162249
上海嘉定公路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你公司于2016年10月10日提出的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施工方案的申请已收悉。经审查,你公司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条件、标准。根据《上海市河道管理条例》第十九条的规定,本机关决定:
一、同意你公司提交的嘉盛东路(澄浏路-沪太路)道路改建工程三标在河道管理范围内的有关施工方案。
二、本工程新建116m一跨过河桥梁,桥面宽42.5m,梁底标高不小于10.8m;桥梁投影面及上下游各30m范围防汛墙按规划要求同步新建,新建防汛墙总长度206m,防汛墙顶高程4.5m;新建防汛墙前河道断面按规划断面一次疏浚到位。 三、严格按照上报的施工方案进行施工,施工技术要求也应遵照SHSX20160688建设项目许可决定书的相关内容。
四、施工期间,建设单位应加强施工期管理,严格落实防汛责任制和各项防汛措施,备好防汛物资,关注天气水文信息,保证防汛安全;按照设计要求对工程影响范围内防汛墙进行监测和保护,当防汛墙位移、沉降超过设计报警值时,应立即予以处置并上报市、区堤防管理部门。
五、工程完工后,及时对施工区域的河道按设计要求恢复,并按照法律规定,组织由市、区堤防管理部门参加的工程验收。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建设工程不得投入使用。竣工验收合格后,将竣工资料(包括电子版图纸)报送市、区堤防管理部门备案。
六、工程工期:自获得本行政许可批复之日起至2017年7月31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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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嘉定公路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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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31010478058886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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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博 |
2016-11-09 |
2099-12-31 |
上海市水务局 |
正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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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11-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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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PX20162463 |
核发《排水许可证》(小于1000吨) |
普通 |
你单位于2016年08月03日提出的“上海泰普科贸有限公司”项目核发《排水许可证》(审批)的申请,经审查,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条件、标准,根据《上海市排水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二款、第二十三条的规定,本机关决定:
一、同意该项目核发《排水许可证》(审批)的申请,并颁发《排水许可证》(许可证编号:沪水务排证字第018125081号,有效期为2016年8月19日至2021年8月18日止)。
二、准予该项目产生的16.29立方米/日污水设置1个排放口排入春和路市政污水管道;雨水设置1个排放口排入春和路市政雨水管道。
三、本项目所排放污水浓度,按《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DB31/445-2009)执行。
四、为确保污染物达标纳管排放,你单位必须加强内部雨、污水管道及其他相关排水设施的日常管理和维护,确保雨、污水管道不混接,并依法接受上海市水务局执法总队的监督检查。
五、根据《上海市排水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的规定,你单位应当按照本《排水许可证》规定的排水总量、排放口数量和排水性质排放污水,如有变化,应向我局申请排水许可变更登记,经我局批准后方可排放。
六、若需延续本《排水许可证》,应在有效期满三个月前至上海市水务业务受理中心(江苏路389号)办理相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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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邮政集团公司上海市宝山区分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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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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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小平 |
2016-11-08 |
2021-11-17 |
上海市水务局 |
正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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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11-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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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PX20162448 |
核发《排水许可证》(小于1000吨) |
普通 |
你单位于2016年08月03日提出的“上海泰普科贸有限公司”项目核发《排水许可证》(审批)的申请,经审查,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条件、标准,根据《上海市排水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二款、第二十三条的规定,本机关决定:
一、同意该项目核发《排水许可证》(审批)的申请,并颁发《排水许可证》(许可证编号:沪水务排证字第018125081号,有效期为2016年8月19日至2021年8月18日止)。
二、准予该项目产生的16.29立方米/日污水设置1个排放口排入春和路市政污水管道;雨水设置1个排放口排入春和路市政雨水管道。
三、本项目所排放污水浓度,按《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DB31/445-2009)执行。
四、为确保污染物达标纳管排放,你单位必须加强内部雨、污水管道及其他相关排水设施的日常管理和维护,确保雨、污水管道不混接,并依法接受上海市水务局执法总队的监督检查。
五、根据《上海市排水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的规定,你单位应当按照本《排水许可证》规定的排水总量、排放口数量和排水性质排放污水,如有变化,应向我局申请排水许可变更登记,经我局批准后方可排放。
六、若需延续本《排水许可证》,应在有效期满三个月前至上海市水务业务受理中心(江苏路389号)办理相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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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南翔白鹤憩园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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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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俞利民 |
2016-11-08 |
2021-11-17 |
上海市水务局 |
正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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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11-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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